首页—比赛规则
运用中国民歌音乐素材进行创作。
运用少数民族音乐素材进行创作。
鼓励作曲家将音乐创作技法的新成果融入作品之中。
优秀作品征集
一、作者资格:不限年龄、国籍的资深作曲家
二、作品要求:具有示范性的中国民乐作品。
三、应征作品需以邮寄方式投递,投递内容:
1,音乐CD或录音带
2,作品曲谱
3,作品文字介绍
4,参赛者个人资料
四、投递期限:自即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
五、投递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华中路488号(邮政编码:201101)
六、部分应征作品将在颁奖音乐会上演奏或结集出版。由组委会与作曲家根据著作
权法签定相关协议。
奖品和稿酬
一、参赛作品:
一等奖(1名) 10000美金 + 琉璃奖座
二等奖(2名) 5000美金 + 琉璃奖座
三等奖(3名) 1000美金 + 琉璃奖座
优秀奖(10名) 琉璃奖座
注:* 各奖项名额可调整或从缺
* 稿酬内含各奖项得奖者应缴税金
二、本届比赛特别增设创作指导奖和创作组织奖,表彰个人和团体对本次比赛支持
的贡献。
注:* 以上两奖项名额不限,或可从缺
* 以上两奖项各设奖金500元美金,由获奖者共同分享
三、提供优秀作品的作曲家均获赠琉璃纪念奖座。
四、获奖作品无偿提供颁奖音乐会演奏。参赛、获奖、优秀作品的出版,由组委会
与作曲家根据著作权法另行签定相关协议。
琉璃奖座由琉璃工房艺术家杨惠姗、张毅设计、制作。
< 1 2 3 共3页
|